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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观点 | 刘钢:城市如何应对极端气候变化?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坐标,城市也是自然灾难的重心。IPCC预测21世纪全球气候变化将日益加剧,偶发性的极端气候事件将逐步常态化。面对未来更加严峻的极端天气与气候变化环境,如何保护城市安全已成为摆在党和政府面前的重大时代问题,是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直接考验,更是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头等大事。


“极端天气与气候变化下的城市安全风险”是指极端天气与气候变化引发城市面临的自然灾害、社会影响、经济影响风险现象,具有高度的系统性、复杂性、不确定性特征。亟需聚焦风险传导过程明确风险特征与应对需求,聚焦国家安全、区域高质量发展设计战略目标与阶段任务,聚焦风险机理认知、智慧平台建设、部门协同机制等关键环节构建战略路径与实施路线图。


一、极端天气频发凸显基层预警防灾短板


建议重点解决城市应对极端气候变化导致自然灾害的共性及个性问题。


1. 构建城市自然灾害风险监测“感知器”。建议聚焦城市气象、水文、管网、基建等关键环节的信息监测能力建设问题,结合最新全球气候变化分析成果,汲取近期郑州、北京、纽约等高纬度城市发生的极端气象引发自然灾害经验教训,面向极端气候变化条件,应用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完善气象、水文、管网、基建等关键监测环节,系统监测气象降雨、地表产汇流、地下管网、河湖水库等信息,补齐城市天空地网一体化监测短板,从部门独立监测转向跨部门协同监测,从气象预警转向风险预警。


2. 打造城市自然灾害风险管控“指挥舱”。建议聚焦城市应对极端气候变化引发自然灾害的风险管控问题,重点围绕数据池、智慧大脑、指挥仪三大组件,打造城市自然灾害智慧风险管控决策支持系统。


(1)建立健全政府部门数据共建共享机制,采用区块链技术解决数据共享的安全问题,完善跨部门跨层级的自然灾害数据共享机制,重点围绕应急管理、规资、水利水电、气象、住建、保险等部门数据,由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建设管理,打造城市自然灾害风险管控“数据池”。


(2)依托专业机构力量,系统梳理城市极端天气引发自然灾害的致灾因子、孕灾环境、承灾特征,辨识极端气候变化下的城市复杂灾变机理,打造城市极端气候变化引发自然灾害的风险区划、预测预警、场景预演、应急调度的决策支持系统,绘制城市应对极端气候引发自然灾害的风险、资源、调度、决策四张图,打造城市自然灾害风险管控“智慧大脑”。


(3)辨识城市极端气候变化引发自然灾害预警预测预报预演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抵御期的公众个体信息脱敏识别机制,跨部门提升预警预报信息的精准发布,完善城市应灾过程的有效信息快速辨识、精准靶向及传导机制,构建城市应灾的移动互联云平台,打造城市自然灾害风险管控“指挥仪”,解决预警“最后一公里”问题。


3. 构建城市重点防护单位承灾“保护罩”。建议基于城市极端气候变化引发自然灾害的风险区划图,聚焦生命线工程、高密度人口活动区域的自然灾害抵御问题,重点围绕规划层面降低关键区域承灾体的应灾脆弱性,围绕防护对象需求设计监控、预警预案、应急调度等工程及管理措施。


4. 凝聚城市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向心力”。建议开展城市气象人才引才用才制度实施效度评估,辨识本市引才用才难点。依托区位优势、教育优势、资源优势,重点探索政产学研用合作引才、跨区域柔性引才机制,从人才需求角度出发优化引才制度,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初期可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方针,逐步凝聚城市对全球气象人才的向心力。


5. 搭建城市自然灾害风险意识“提升路”。建议聚焦城市社会公众应对极端气候变化引发自然灾害的认知、行为、引导问题,在充分激发现有自然灾害宣传教育体系的能动性基础上,基于城市自然灾害风险区划图,面向宣传对象应灾需求,重点设计自上而下宣传教育路径与自下而上社会互助路径,包括极端气候变化与相关自然灾害的知识体系、自救及互救技能、避难场所引导信息标识等认知宣传教育机制,社会公众应急互助机制等,上下合力解决极端天气引发城市自然灾害的知识盲区、信息孤岛、无效互助等问题。


二、国家安全遭遇气候变化新挑战


建议重点解决城市应对极端气候变化诱发社会经济系统性风险的共性及个性问题。


1. 建设城市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控智库。建议聚焦极端天气诱发社会经济系统性风险这一前沿科学问题,充分利用城市科技研究与高等教育优势,打破部门壁垒、学科壁垒、数据壁垒,从城市层面组建跨部门、跨学科的科学政策共同体,构建政府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控的科学决策响应联动机制,服务于城市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控需求。其次,充分对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争取将城市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控需求纳入国家相关战略规划,争取更高层面的政策支持。


2. 开展城市应对气候变化的系统性风险评估。建议由科技部门牵头设立重大基础研究专项,系统评估全球气候变化对城市社会经济的系统性风险影响,辨识城市应对气候变化的社会经济系统脆弱性特征,重点提出评估标准、数据共享、预案设计、协同应对等体制机制改革对策。建议全面评估气候变化对敏感群体的健康影响,建立健全应对包括温度变化、降雨变化、海平面变化等气候变化场景的社会次生灾害链评估机制,强化重点防控单位的风险防控有效性评估,建立健全海外侨民生命及财产安全保障机制,全面服务城市高质量发展需求。


3. 打造城市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制度。针对应对气候变化的经济系统影响,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营+个人保险”方式,建立健全“中央-地方-市场-公众”多主体协作的城市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制度,建设“中央+地方”的城市自然灾害救助基金体系。探索“中央、地方、社会组织”的筹款救灾协作机制, 完善商业保险公司为主、政府救助基金为辅的巨灾风险机制。


三、全球气候变化引发城市“绿天鹅”事件


建议重点解决城市能源、高碳产业、绿色金融产品等领域的共性及个性问题。


1. 建立健全城市能源应急储备制度。建议聚焦区域多城市面对极端气候的能源供给压力,充分用好海内海外两个市场,合理调节3060双碳目标实施节奏,多层次-多维度-多时期构建城市能源应急储备制度。


2. 完善城市高碳产业绿色转型引导机制。建议聚焦城市重点高碳产业的绿色转型难点,建立健全城市高碳企业碳核算数据库,以政策引导、技术推介、营商环境优化等方面,完善城市高碳产业绿色转型引导机制。


3. 开展城市应对气候变化的“绿天鹅”影响评估。建议聚焦全球气候变化引发的极端温度、降水变化场景,系统评估包括碳排放权、水权、排污权等绿色金融产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风险特征、触发条件、传导路径,辨识城市开展相关绿色金融产品业务的“绿天鹅”危机,建立健全城市绿色金融衍生产品的价格形成、交易路径、风险控制等准入准出制度框架。



刘钢



刘钢,男,1981年12月生,山西太原人,管理学博士,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系统工程学会水利系统工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国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会理事、中国自然资源学会会员、中国软科学研究会会员。主要从事管理科学与系统工程、生态经济及公共资源管理、制度设计等领域研究。先后主持20余项科研项目,其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专题2项,国家社科基金1项,教育部博士点基金1项,江苏省软科学计划2项,其他咨询服务类项目10余项。作为主要参与人先后参与了10余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出版学术专著2部,先后发表了50余篇学术论文。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5项。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在资源安全与公共治理方面的相关研究成果为国家发改委、江苏省、江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各大流域机构等部门提供了决策支持,累计提交资政报告10余份,获得中央领导批示1项,省级领导批示2项,应用证明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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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 刘   钢封面来源 / 唐宇涵底图制作 / 谷叶馨图文编辑 / 程天琪
责任编辑 / 李   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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